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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荆门市沙洋县副校长强奸猥亵11名小学生

时间:2012-02-08 12:49来源:未知 作者:道尔 点击:
湖北荆门市沙洋副校长强奸学生,网友称此事天理不容,并声称教师猥亵女生应该处以极刑。

 湖北荆门市沙洋县拾回桥镇丁岗小学原副校长王某兼教导主任、学校会计等职位,并先后担任五六年级班主任和带课教师,在这教学期间,王某利用师生关系及为困难学生申请指标的便利条件,对其班上未满14周岁的11名女学生进行强奸、猥亵。近日,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;犯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。王某被抓获,当地民众获悉后指其“禽兽不如”。严重败坏了师德风范。
       鄂州市的网友说:“怎么判那么清啊,强奸一个都成年人要判好几年呢?强奸十几个未成年才判18年,判那么轻,中国的强奸犯不增多才怪。这样的败类,直接枪毙,或者来个绞刑什么的,毁了那么多的小女生,那么好幼小的心灵,受到极其严重的伤害”。
       十堰市的网友说:“如果不判死刑,天理不容,请广大网友将此贴顶起来!让所有的人看一看!请荆门市纪委去查查,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!那个18年是怎么弄出来的。更有网友直接指出:现在,很多小学男教师就是流氓,女教师就是妓女。什么“高知”?中小学教师真的,很有文化吗?只不过,你没读过师范,不知道,那儿都出的是些什么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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